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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机构名称 |
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|
| 机构简介 |
杭州市自1992年建立目标考核制度,2000年开展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,2003年实施效能建设督查制度以来,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效果。2005年,对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了改革,成立了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,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通过目标考核、领导考评和社会评价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。为进一步理顺体制,整合资源,加强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,2006年8月,市委对综合考评体制作了进一步研究,在整合市级机关目标管理、市直单位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和机关效能建设等职能的基础上,组建了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,作为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挂靠中共杭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,机构级别为正局级。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:一是负责市直单位综合考评、效能建设等工作;二是协调、管理市直单位各类工作检查、评比、考核事项;三是指导区、县(市)综合考评和效能建设工作。
成立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,是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的具体实践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市考评办的成立,整合了“自下而上”和“自上而下”两种政府绩效评估模式,代表了建设节约型政府的方向,开创了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机构建设的先河,是一种制度创新;同时,也有效地推进了民情民意表达渠道的制度化建设,体现了“政权在民、责任政府”的理念,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。
杭州市直单位综合考评采用“考评结合、同步进行、综合评定”的方法,由目标考核、领导考评和社会评价三大部分组成,基本分值设定为100分,其中目标考核占45分,领导考评占5分,社会评价占50分。
目标考核 主要是考核市级机关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。其中,职能工作目标包括市委、市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,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点任务,专项工作目标等,分为一类、二类、三类目标;共性工作目标主要是涉及各单位的共性工作,分为领导班子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机关文明和效能建设三类。另设置创新创优目标,为目标考核加分项目,实行绩效评估。
领导考评 主要考评市直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和市委、市政府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,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法、检两长对市直单位的总体工作实绩分五档评价打分。
社会评价 主要延用原有“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”的评选办法,由市民代表,党代表,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,省直机关、老干部、专家学者、行风评议代表,区、县(市)四套领导班子成员,区县(市)的部委办局及街道(乡镇)党政(包括人大)负责人,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,企业代表等九个投票层面,对综合考评单位的“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,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,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”进行评价。
杭州开展综合考评活动,保持了工作机制上的先发优势,增强了全体市直机关干部的前列意识,推动了全市各项工作创一流、争第一。多年来的实践表明,搞好综合考评必须把握好四个导向:
一是战略导向。在考评目标设定上,要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把服务大局作为争先创优的着力点,积极引导、推动各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正确政绩观、牢固群众观。
二是群众导向。在考评工作的指导思想上,要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引导市直各单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、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不断推动“让人民评判”的外压力转化为“让人民满意”的内动力。
三是职责导向。在综合考评中,要重视各部门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的过程,正确评价市直各单位的工作实绩,强调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,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效能的提高。
四是绩效导向。通过综合考评,鼓励各部门干在实处,走在前列,创一流业绩,让人民满意;同时,逐步扩大绩效评估,树立行政成本观念,推进效能型政府建设,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。 |
| 单位地址 |
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6楼 |
| 邮政编码 |
310005 |
| 公开电话 |
0571-85253955 |
| E-mail地址 |
kpb@hz.gov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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