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党代表意见第3条:要研究经济形势严峻条件下我市就业问题,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和再就业问题。 |
出台《中共杭州市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》和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。2009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万人,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.68万人,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万人;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%以内。 |
1、出台实施新的积极就业政策,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村劳动力、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。按新政策,主城区2009年就业专项资金使用预计5.538亿元,比2008年增加3.39亿元。1-10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.60万人,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.35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3.14%。2、全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。在“三保”和助老助残岗位基础上,新增就业援助员、社区卫生协理员等公益性岗位,对其进行兜底安置,1-10月主城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21个,安置1612人次,目前在岗1.06万人,使用资金1.21亿元;主城区发放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4003.18万元,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;开展再就业培训 6.14万人。1-10月全市共有6.0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。 |
市劳动保障局 |